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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行政服务中心发改委窗口服务承诺
为进一步优化全市创业环境,提升创业服务水平,努力打造优质、高效、规范、廉洁的政务服务平台,市行政服务中心发改委窗口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认真做好审批服务工作
1、负责确保做好本单位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办理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申请受理、结果送达、咨询答复、相关事项告知。
2、对需要集体讨论、专家论证、现场踏勘而不能在窗口直接办理的审批事项,负责审核、传递申办材料,协调和督促本单位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1)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立项审批事项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办结。
(2)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事项,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办结。
(3)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事项,在受理后3个工作日办结。
二、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在窗口公示办理的行政服务事项的名称、审批依据、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时限等信息,免费提供一次性告知单。
三、压缩办事时限,提高工作效率
对窗口办理的服务事项的服务时限进行压缩,分别为:
(1)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立项审批事项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办结。(原定为20个工作日办结)
(2)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事项,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办结。(原定为20个工作日办结)
四、改进服务方式,提供热情服务。
实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凡服务对象来我窗口询问或办理有关事项,第一个被问及的人员,必须给予回答、受理。必须仪表整洁、举止文明、礼貌热情、服务周到,对办事人员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声问候相慰、一张椅子相让、一句再见相送,坚决杜绝“门难进、人难见、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作风,真正把受心、耐心、责任心呈现在广大服务对象面前。
五、严格办事纪律,做到廉洁自律。
严格执行“四不准”:不准刁难服务对象;不准收费;不准徇私舞弊、损公肥私和索、拿、卡、要;不准接受影响执法的宴请和高消费娱乐活动
六、加大监督力度,落实监督措施
开通服务承诺监督,窗口单位和行政服务中心同时进行监督,举报电话(单位监督电话:6441161,中心监督电话:6422701),设立意见建议和投诉举报箱。对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一经查实,袖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直接责任人批评教育、公开检查、通报批评、经济处罚、调离岗位和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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