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行政服务中心地税窗口服务工作承诺

 


为进一步优化全市创业环境,提升创业服务水平,努力打造优质、高效、规范、廉洁的政务服务平台,市行政服务中心地税窗口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认真做好审批服务工作

1、负责确保做好本单位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开业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的申请受理、审核、发证、咨询答复及相关事项告知。

2、对不能在窗口直接办理的开业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事项,负责审核、传递申办材料,协调和督促本单位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二、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在窗口公示开业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的审批依据、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等信息,免费提供申请、表格范文和一次性告知单。

三、压缩办事时限,提高工作效率

对窗口办理的服务事项的服务时限进行压缩,分别为:开业税务登记3个工作日、变更税务登记3个工作日。

对办理业务需要提供的资料和有关手续、要求,必须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资料手续齐全,符合办理规定的事情,当时能办的立即办理,当时不能办理的限期办理,按规定不能办理的解释清楚,严禁推诿扯皮、拖延办理或压住不办。

四、改进服务方式,提供热情服务。

实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凡服务对象来我窗口询问或办理有关事项,第一个被问及的人员,必须给予回答、受理。必须仪表整洁、举止文明、礼貌热情、服务周到,对办事人员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声问候相慰、一张椅子相让、一句再见相送,坚决杜绝“门难进、人难见、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作风,真正把爱心、耐心、责任心呈现在广大服务对象面前。

五、严格办事纪律,做到廉洁自律。

严格执行“四不准”:不准刁难服务对象;不准超越规定的项目、范围、标准收费和罚款;不准徇私舞弊、损公肥私和索、拿、卡、要;不准接受影响执法的宴请和高消费娱乐活动。

六、加大监督力度,落实监督措施。

开通服务承诺监督,窗口单位和行政服务中心同时进行监督,举报电话:(单位监督电话6410199,中心监督电话:6422701),设立意见建议和投诉举报箱。对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直接责任人批评教育、公开检查、通报批评、经济处罚、调离岗位和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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