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行政服务窗口2010年度获得
荣誉和奖励情况的通报
各科(室)、各中心、各专业办事大厅:
2010年,全市各行政服务窗口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创先争优”活动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表彰,赢得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进一步树立了全市行政服务窗口文明服务、优质高效的良好形象,优化了我市的政务环境,为加快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现将2010年度全市行政服务窗口获得荣誉及表彰的情况通报如下:
一、市行政服务中心
(一)集体获得荣誉和奖励情况:
1.市行政服务中心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窗口”;
2.市行政服务中心被市总工会授予“新余市五一劳动奖状”;
3.市工商局窗口被省妇联授予“巾帼文明岗”;
4.市国土局窗口被团省委授予“青年文明号”;
5.市住建委窗口被团市委授予“青年文明号”;
6.市房管局窗口被团市委授予“青年文明号”
7.市林业局窗口被团市委授予“青年文明号”;
8.市林业局窗口被市妇联授予“三八红旗集体”;
9.市城管局窗口被市妇女“巾帼建功”竟赛活动领导小组授予第十三届市“巾帼文明岗”;
10.市城管局窗口被市总工会授予“女职工建功立业”活动标兵岗。
(二)个人获得荣誉和奖励情况:
1.市城管局窗口首席代表张小红当选新余市第七届“十大杰出青年”;
2.市国土局窗口首席代表李小丽当选“新余市十大杰出女性”;
3.市消防支队窗口首席代表杨杰被江西省委宣传部、江西省文明办评为全省窗口行业“优化环境、服务创业”主题实践活动先进个人;
4.市工商局窗口首席代表李德新被市委宣传部、市行管委授予全市行政服务窗口“创业服务明星”;
5.市国土局窗口首席代表李小丽被市委宣传部、市行管委授予全市行政服务窗口“创业服务明星”;
6.市城管局窗口首席代表张小红被市委宣传部、市行管委授予全市行政服务窗口“创业服务明星”;
7.市城管局窗口首席代表张小红被市妇联授予“三八红旗手”;
8.市房管局窗口首席代表陈莹被市妇联授予“三八红旗手”;
9.市工商局窗口工作人员徐巧云被市总工会授予“新余市五一巾帼标兵”;
10.市国土局窗口首席代表李小丽荣获“女职工建功标兵”称号;
11.市房管局窗口首席代表陈莹荣获第十三届新余市“巾帼建功”标兵;
12. 市商务局窗口工作人员晏淑芬被省政府办公厅授予第五届中博会“先进个人”;
13.市气象局窗口首席代表罗金宝被市委授予全市“抗洪抢险优秀共产党员”;
14. 市文化新闻出版局窗口工作人员温庆华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个人”;
15.市地税局窗口首席代表刘敏荣获市地税局三等功;
16.市消防支队窗口首席代表杨杰被市消防支队嘉奖一次;
17.市公安局窗口首席代表胡小平荣获市公安局“在市行管委公安服务窗口工作表现突出”的个人嘉奖;
18.市公安局窗口工作人员邹倩茹被市公安局授予优秀协警员;
19.市城管局窗口首席代表张小红被市行管委党组授予“共产党员服务岗标兵”;
20.市公安局窗口首席代表胡小平被市行管委党组授予“共产党员服务岗标兵”。
二、市汽车经济服务中心
(一)集体获得荣誉和奖励情况:
1.市汽车经济服务中心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市级文明单位”;
2.市汽车经济服务中心被市总工会授予“五一巾帼标兵岗”;
3.市汽车经济服务中心被市妇联授予“巾帼文明岗”。
(二)个人获得荣誉和奖励情况:
1.市国税局车购税窗口工作人员谢晔被市委宣传部、市行管委授予全市行政服务窗口“创业服务明星”;
2.市交警车管窗口首席代表熊钢被市公安局授予2010年度“十佳警察”;
3.市国税局车购税窗口窗口工作人员朱菊华被省国税局授予“2010年度纳税服务标兵”;
4.市国税局车购税窗口首席代表廖志平被市行管委党组授予“共产党员服务岗标兵”。
三、全市各专业办事大厅
(一)集体获得荣誉和奖励情况:
1.市国税局办税服务厅被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全国妇女“巾帼建功”领导小组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
2.市国税局办税服务厅被团中央、国家税务总局授予全国“青年文明号”;
3.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被江西省妇联授予“省三八红旗集体”;
4.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中心被江西省城镇妇女“巾帼建功”活动协调小组、江西省妇女联合会授予江西省“巾帼文明岗”;
5.市地税局办税服务厅被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授予全省窗口行业“优化发展环境、提升服务效能”实践活动先进单位;
6.市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被省档案局评为“档案管理省二级”;
7.市国税局办税服务厅被江西省国家税务局授予“税务服务双十佳先进单位”;
8.市地税局办税服务厅被省地税局授予“五星级办税服务厅”;
9.市国税局办税服务厅被江西省国家税务局授予“江西省国税系统先进单位”;
10.市国税局办税服务厅被省国税局授予“四星级办税服务厅”;
11.市交警车辆管理所办事大厅被省公安厅授予“规范化服务车管所”;
12.市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被省住建厅授予“信息管理先进单位”;
13.市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被省住建厅授予“全省建设系统目标管理先进单位”;
14.市交警车辆管理所办事大厅被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市经贸委、市工商联授予“新余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
15.市国税局办税服务厅被市文明委授予“文明示范窗
口”;
16.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中心被市城市妇女“巾帼建
功”竞赛活动领导小组授予第十三届新余市“巾帼文明岗”;
17.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中心被新余市档案局、新余市档案学会授予“2009-2010年全市档案学会工作“先进集体”;
18.市地税局办税服务厅被市地税局授予“全市地税系统先进单位”;
19.市地税局办税服务厅被市地税局授予“全市地税系统绩效考核先进单位”;
20.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中心被市消费者协会授予新余市“诚信诚诺先进单位”;
21.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中心被市价格诚信单位考评委员会授予新余市(AA)第三届“价格诚信单位”;
22.新余水务集团服务大厅被市价格诚信单位考评委员会授予“价格诚信单位”。
(二)个人获得荣誉和奖励情况:
1.市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副主任晏韶红被江西省妇联授予“江西省三八红旗手”;
2.市地税局办税服务厅主任林晚香被省妇女“巾帼建功”活动协调小组授予“江西省妇女巾帼建功标兵”;
3.市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陈全芽被江西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授予全省“依法行政先进个人”;
4.市地税局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廖磊明被省地税局授予“全省地税系统先进工作者”;
5.市交警车辆管理所办事大厅工作人员邹琼参加省交警系统技能比武车驾管能手竞赛荣获第一名;
6.市地税局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胡菊保被市委宣传部、市行管委授予全市行政服务窗口“创业服务明星”;
7.市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张玉兰被市委宣传部、市行管委授予全市行政服务窗口“创业服务明星”;
8.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中心工作人员胡琳被市委宣传部、市行管委授予全市行政服务窗口“创业服务明星”;
9.市交警车辆管理所办事大厅工作人员郭素梅被市委宣传部、市行管委授予全市行政服务窗口“创业服务明星”;
10.市人力资源市场工作人员赵雪琼被市委宣传部、市行管委授予全市行政服务窗口“创业服务明星”;
11.市地税局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胡菊保被市直机关工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
12.市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工作人员熊海燕被市直机关工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
13.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工作人员周辉玲被市妇联授予“新余市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
四、分宜县、渝水区经管委
(一)集体获得荣誉和奖励情况:
1.分宜县经管委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全县创业服务年活动先进单位”;
2.分宜县行政服务中心被市妇联授予“新余市三八红旗集体”;
3.渝水区行政服务中心被市妇联授予“新余市三八红旗集体”。
(二)个人获得荣誉和奖励情况:
1.分宜县行政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首席代表严开云被市委宣传部、市行管委授予全市行政服务窗口“创业服务明星”;
2.渝水区行政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工作人员谢永军被市委宣传部、市行管委授予全市行政服务窗口“创业服务明星”;
3.分宜县行政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首席代表严开云被新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授予先进个人;
4.渝水区行政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工作人员谢会娟被区委、区政府评为2010年度全区“十佳服务项目建设突出贡献者”。
五、市行管委机关
1.市行管委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江西省第十二届文明单位”;
2.市行管委被市委、市政府授予2010年“全市新农村建设帮扶工作先进单位”;
3.市行管委机关党支部被市委授予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
4.市行管委被市政府授予2010年度“全市服务开放型经济工作先进单位”;
5.市行管委被市政府授予2010年度“重点项目投资完成先进单位”;
6.市行管委被市综治委授予2010年度“全市平安单位”。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行政服务窗口工作 荣誉及表彰 通报
抄 送:县、区经管委
新余市行政服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3月24日印发
(共印3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