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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余 市 行 政 服 务 管 理 委 员 会 文 件

 

余行管委字〔201013

 


  

 

关于2009年度全市行政服务窗口工作获得荣誉及表彰情况的通报

 

各科(室)、各中心、各专业办事大厅:

2009年,全市各行政服务窗口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和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窗口创建活动,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表彰,赢得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进一步树立了全市行政服务窗口文明服务、优质高效的良好形象,优化了我市的政务环境,为加快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鼓励先进,学习先进,进一步深入开展“创优争先”活动,现将2009年度全市各行政服务窗口单位集体和个人获得荣誉及表彰的情况通报如下:

一、2009年度集体获得荣誉及表彰情况

(一)市行管委机关

1、市行管委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江西省第十二届文明单位”;

2、市行管委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单位”;

3、市行管委被市委、市政府授予“2009年度全市新农村建设帮扶奖”;

4、市行管委被市政府授予“2009年度全市服务开放型经济工作先进单位”;

5、市行管委被市综治委评为“2009年度新余市平安单位”;

6、市行管委机关党支部被市直机关工委授予“全市2009年度机关党建工作十佳单位”;

7、市行管委被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授予“2009年度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

8、市行管委代表队20096月获全市《文明市民手册》电视知识竞赛团体第一名。

(二)市行政服务中心

1、市行政服务中心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新余市(2008-2009)年度文明窗口”;

2、市行政服务中心被市政府授予2009年度“文明服务大厅”;

3、市行政服务管理科(市行政服务中心)荣获全市优化发展环境监测和内设机构测评经济和社会管理类第一名;

4、市工商局窗口、市建设局窗口、市城管局窗口、市房管局窗口、市公安局窗口、市国土局窗口被市政府授予2009年度“文明服务窗口”;

5、市工商局窗口被省工商局、省妇联授予“巾帼文明岗”、被市总工会授予“全市女职工建功立业活动标兵岗”、被团市委授予“青年文明号”;

6、市城管局窗口被团市委授予“青年文明号”、被新余市城市妇女“巾帼建功”竞赛活动领导小组授予第十三届“新余市巾帼文明岗”、被市总工会授予“全市女职工建功立业活动标兵岗”;

7、市建设局窗口被市城市妇女“巾帼建功”竞赛活动领导小组授予第十三届“新余市巾帼文明岗”;

8、市林业局窗口被省林业厅授予“木材运输证办证工作先进单位”;

9、市林业局窗口被市妇联授予“三八红旗集体”。

(三)市汽车经济服务中心

1、市汽车经济服务中心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新余市(2008-2009)年度文明单位”;

2、市汽车经济服务中心被市政府授予2009年度“文明服务大厅”;

3、市汽车经济服务中心国税车购税窗口被市政府授予2009年度“文明服务窗口”。

(四)全市各专业办事大厅

1、市地税办税服务厅被省地税局授予“全省地税系统办税服务业务技能竞赛团体三等奖”;

2、市地税办税服务厅被省地税局授予“全省地税系统先进集体”;

3、市地税办税服务厅被省文明办授予全省窗口行业“优化发展环境、提升服务效能”实践活动先进单位;

4、市地税办税服务厅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新余市(2008-2009)年度文明窗口”;

5、市地税办税服务厅被市政府授予2009年度“文明服务大厅”;

6、市地税办税服务厅被市地税局授予“全市地税系统先进集体”、被省地税局授予“全省地税优秀信息二等奖”;

7、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新余市(2008-2009)年度文明单位”;

8、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授予“全国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

9、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被省测绘学会房产测绘专业委员会授予“江西省2009年度房产测绘先进单位”;

10、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被省建设厅授予“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省一级达标单位”;

11、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被省档案局授予“江西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省一级单位”;

12、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被市政府授予2009年度“文明服务大厅”;

13、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被省妇女“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授予“全省巾帼文明岗”;

14、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被市妇女“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授予“全市巾帼文明岗”;

15、市国税办税服务厅被共青团中央、国家税务总局授予“全国青年文明号”;

16、市国税办税服务厅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巾帼文明示范岗”;

17、市国税办税服务厅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新余市(2008-2009)年度文明窗口”;

18、市国税办税服务厅被市政府授予2009年度“文明服务大厅”;

19、市国税办税服务厅被省国税局授予“全省税收服务双十佳先进单位”;

20、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被省建设厅授予“全省建设系统年度目标管理优胜单位”;

21、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被省档案局授予“档案工作规范管理省二级单位”;

2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被市政府授予2009年度“文明服务大厅”;

2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被团市委授予“青年文明号”;

24、赣西供电公司服务大厅被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

25、赣西供电公司服务大厅被省总工会授予“2009年全省用户满意服务明星班组”;

26、赣西供电公司服务大厅被市政府授予2009年度“文明服务大厅

27、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被市委授予“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

28、新余水务集团服务大厅被市总工会授予“全市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岗”;

29、新余燃气公司服务大厅被市总工会授予“全市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岗”。

二、2009年度个人获得荣誉及表彰情况

(一)市行管委机关

1、办公室主任何炜华同志被市委授予“全市优秀共产党员”;

2、办公室敖白玫同志被市人事局、市档案局评为2009年度全市档案工作先进个人;

3、办公室洪英凤同志被市直机关工会评为2009年度工会工作先进个人。

(二)市行政服务中心

1、市城管局窗口张小红同志、市工商局窗口李德新同志、市建设局窗口黄雪梅同志、市人事局窗口周爱红同志、市林业局窗口谢晓群同志被市政府授予2009年度“优秀窗口首席代表”;

2、市公安局窗口胡小平同志、市国土局窗口李小丽同志、市农业局窗口赵春兰同志、市地税局窗口刘敏同志、市建设局窗口周琳同志、市消防支队窗口杨杰同志、市外经贸局窗口晏淑芬同志、市工商局窗口鲁丽同志、市房管局窗口邹琪珍同志、市城管局窗口敖秋华同志被市政府授予2009年度“优秀窗口工作人员”;

3、市国土资源局窗口李小丽同志被市政府授予“新余市第三届先进工作者”、被市总工会授予2009年度“新余市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

4、市公安局窗口胡小平同志荣获市公安局嘉奖一次、荣获“市公安局优秀共产党员”、“市公安机关效能标兵”;

5、市教育局窗口黎霖同志荣获市教育局“优秀共产党员”;

6、市城管局窗口张小红同志被市妇联授予“新余市三八红旗手”、荣获市纪委“三项法规”知识抢答赛三等奖;

7、市技术监督局窗口首席代表杨敏同志被省质监局授予“2009年度全省条代码工作先进个人”。

(三)市汽车经济服务中心

1、市国税车购税窗口廖志平同志被市政府授予2009年度“优秀窗口首席代表”;

2、市国税车购税窗口谢晔同志、市公安局交警窗口熊钢同志、王维军同志、市交通局运管窗口张华同志、市保险窗口肖小梅同志被市政府授予2009年度“优秀窗口工作人员”;

3、市公安局交警车管窗口熊钢同志被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授予“2009年度先进个人”;

4市国税车购税窗口李雪华同志被市国税局授予“2009年度先进个人”;

5市国税局车购税窗口朱菊华同志被市价格调节基金办公室授予“2009年度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先进个人”;

(四)全市各专业办事大厅

1、市地税办税服务厅林晚香同志被省总工会授予第八届江西省“巾帼建功”标兵;

2、市地税办税服务厅廖磊民同志被省地税局授予“全省地税系统先进工作者”;

3、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李春光同志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授予“全国建设系统先进工作者”;

4、市国税办税服务厅陈全芽同志被省国税局授予“全省国税单位依法行政示范标兵”、被省国税局授予“十佳”文明服务明星;

5、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周辉玲同志被市总工会授予“2009年度全市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

 

OO 年四月十二日

 

 

主题词:行政服务窗口工作  荣誉及表彰    通报                       

抄 送:县、区经管委

发 至: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汽车经济服务中心各窗口

新余市行政服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0412日印发

                                      (共印4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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