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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余 市 行 政 服 务 管 理 委 员 会 文 件
余行管委字〔2009〕17号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全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水平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县(区)经管委、各专业办事大厅、本委各科(室):
根据全市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的工作要求,经研究,特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提升全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水平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日
关于进一步提升全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水平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机关行政效率,优化政务环境,为企业、群众和投资者提供更加规范、高效、廉洁的服务,根据《中共新余市委办公室、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余办字〔2009〕1号文件)要求以及全市机关效能年活动的安排,为进一步提高全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水平,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视察江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六届五次全会、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按照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政务环境的要求,紧密结合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以“高效、快捷、便民、廉洁”为服务宗旨,以提升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水平为突破口,规范审批行为,创新审批机制,加强审批监督,提高办事效率,提高服务水平,为加快我市“1010”重点工程建设,为实现保增长,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一个优良的政务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提高项目审批和建设效率”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管理体制,规范运行机制,拓宽服务功能,延伸服务平台,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真正把我市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和专业办事大厅建设成为全省乃至全国办事效率最高、项目审批时间最短、工作作风最优、行政执行力最强、群众办事最方便的政府服务平台,为企业、群众和投资者提供更加规范、高效、廉洁的服务。
三、工作任务
1、围绕着保增长强化各项服务措施。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和专业办事大厅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贯彻落实市政府〔2009〕1号文件精神,抓好市行管委贯彻落实余府发〔2009〕1号文件的实施意见的执行,确保市政府对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在窗口服务中落实到位。抓好市政府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要认真做好为我市“1010”重点工程的服务工作。对重点工程、重点项目进入窗口办理环节实行全程服务,做好办证、办照、审批等方面的优质服务,建立分管领导负总责、中心领导亲自督办、窗口工作人员加快承办的服务网络。
2、围绕着提高办事效率创新服务方式。在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和专业办事大厅推行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代办服务、联合服务、网上服务、上门服务等优质服务措施。要进一步加强企业注册登记“绿色通道服务”。对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投资“绿色通道”办理企业注册登记的,实行并联审批,如申报资料齐全的,内资企业在一个工作日内办结,外资企业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结。要实行集中办理企业年检制度。市行政服务中心要组织有关部门窗口设立企业联合年检办理区,实行集中受理、办理,对资料齐全的,内资企业年检当场办结,外资企业年检在两个工作日内办结。
3、建立三级行政便民服务体系。按照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全市逐步构筑起市、县区和乡镇三级行政便民服务体系,对各类便民服务事项实行集中“一站式”服务。县(区)经管委、行政服务中心要加强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业务指导,帮助规范管理,完善服务。
4、进一步规范行政便民服务中心服务事项。凡面向企业、团体、机构、自然人,涉及经济发展、公共安全以及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包括今后法律、法规新设立)的行政审批事项、便民服务事项(包括年审年检),均应在市、县区行政服务中心、专业办事大厅和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对外统一受理、办理、送达。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要重点抓好计生、民政、户籍、土管、农经、财政、工商、信访、劳动保障、医保和矛盾纠纷调解等便民服务事项的统一受理办理。在窗口统一受理、办理、送达的行政服务事项,不得在回单位受理、办理、送达。
5、进一步压缩规范行政办事程序。各级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和专业办事大厅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要实现“三个至少缩减30%”,即各有关窗口单位现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至少缩减30%,审批环节至少缩减30%,审批时间在现有承诺的时限基础上至少缩减30%,对不需要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听证、现场踏勘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在窗口当场审批办结,要不断提高即办件的比例。
6、在全市各专业办事大厅开展优质服务创特色活动。各专业办事大厅要紧紧围绕为“1010”重点工程,光伏产业,招商引资项目,农民工返乡创业等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这个目标,立足专业特点,强化专业服务功能,争创优质特色服务。每个专业办事大厅都要推出一些有特色、有效果、有影响的服务措施,不断提升服务水平。要发挥专业服务的优势,为重点工程、重点项目、企业、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重点做好招工、人才招聘、出入境办理手续、办税服务、房地产交易登记、车辆上牌、交易服务、水、电、气等方面的服务工作,为保增长、保企业、保民生形成服务合力。
7、大力推进行政服务办公自动化建设。各级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和专业办事大厅要加大网上审批的工作力度,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全市网上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进行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网络、统一软件,制定配套政策和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运行管理机制,逐步实现市、县(区)、乡镇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从申请到受理、审核、批准等全过程的电子监察。
8、围绕着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大力开展文明服务活动。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和专业办事大厅要组织开展“六比六看”文明服务活动,规范文明服务行为,提高文明服务素质。要继续深入开展“共产党员”服务示范岗、“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等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争创“流动红旗”,争做“优秀窗口工作人员”。
9、进一步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素质。各级行政服务中心要加强对进驻窗口工作人员的选派把关工作,确保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服务意识好的同志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配好配强窗口首席代表。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对服务不好、违犯工作纪律的窗口工作人员要退回所在单位,并由所在单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各专业办事大厅要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对不适应窗口工作的,要及时调换人员。要通过努力,在全市各行政服务窗口建设一支素质高、业务精、作风强、效率高、服务好的优秀服务团队。
10、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领导。各级行政服务管理职能部门必须认真履行职责,继续贯彻落实好《新余市优化政务环境办法》以及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一系列文件,切实加强对各级行政服务中心、专业办事大厅建设的协调、指导、管理、监督工作。各窗口单位要把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和专业办事大厅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窗口授权力度,加大硬件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办公条件。
11、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考核管理。各级行政服务管理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和专业办事大厅窗口服务工作的考核,实行每月一考核一通报,好的表扬,差的批评。要将平时考核结果作为各级政府对窗口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年对窗口服务工作优异的窗口、专业办事大厅进行表彰。
12、对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实施监督。各级行政服务管理职能部门要对行政服务中心、专业办事大厅的运行情况实施监督,要认真贯彻落实《新余市行政问责办法》,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要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对行政服务事项进窗口不力、逾期未办结行政服务事项、实施行政许可和收费过程中违规违纪问题的要按照有关规定,报各级监察部门进行查处,对影响政务环境的,追究相关责任。
主题词:行政服务中心建设 实施意见
通知
抄报:市纪委、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
抄送: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新余市行政服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3月30日印发
(共印59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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